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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到成都落户的手续
2014-04-29 15:37     (阅读:)

大学毕业生就业入户

 

  一. 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生源落户成都市中心城区的条件和办理程序

  (一)具备条件

  1.国家普通高校统招应届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户口保留

  在学校两年内往届普通高校统招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了工作单位且中心城区拥有合法住所者。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入户:

  (1)凭《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到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成都市宁夏街136号)领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以下简称《五联单》)和《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五联单》也可登录成都人才网下载或到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

  (2)《五联单》、《三方协议》、《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返回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再到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加盖“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专用章”和“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专用章;

  (3)《五联单》留存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送学校、用人单位,本人留存一份,等待派遣(派遣时间为每年的7月1日以后)。

  2.报到入户:

  (1)7月10日以后登录成都人才网确认档案到达成都人才服务中心后,带齐下列材料报到:①《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原件1份、②《报到证》原件1份(学校发)、③《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学校发)、④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⑤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⑥《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2份(研究生、博士生毕业不需要提供①⑥项材料)。

  (2)集中报到时间为7月10日—9月30日(不受报到证上开出的时间限制)。

  二、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生源报到入户程序

  1. 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者,直接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身份证、原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然后在《成都人才网》上查寻档案到达成都人才服务中心后,持《报到证》到成都市宁夏街136号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报到及档案托管手续;

  2. 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者,在成都人才网上查寻档案到达成都人才服务中心后,持《报到证》直接到成都市宁夏136号人才大厦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报到及档案托管手续。

  三、成都市各区(市)县生源报到入户程序

  1. 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愿意回原区(市)县工作者,“持〈报到证〉到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成都市宁夏街136号人才服务大厅)办理改派;

  2.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者,在成都人才网上查寻档案到达成都市 人才服务中心后,持《报到证》到成都市宁夏136号人才大厦 一楼服务大厅办理报到及档案托管手续。

  四、成人教育(含五大生)大专以上学历就业入户条件与办理程序

  (一)具备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

  (二)办理程序:

  1.持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将本人人事档案调入该中心,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上可直接到人才中心办理有关手续(档案必须蜜封);

  2.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返回用人单位盖章;

  3.确认档案到达成都人才服务中心后(可登录成都人才网查询),持以下材料到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①用人单位盖章后的《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④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⑤原籍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单身一人户口可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同时迁入两人以上还须供下列材料:①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②随迁配偶须提供人事档案、结婚证、失业证、身份证、随迁未成年子女须提供独子证或生育一胎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咨询电话:028—62811133、628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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